9月17日消息,今日,工信部对《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标准针对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不同功能设置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
据悉,这一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标准基于我国道路交通特征,构建了包括道路交叉口、施工区、环岛、隧道等交通环境的试验场景;为确保系统声明的各项能力均经过充分验证,要求至少通过场地试验、道路试验和文件检验验证系统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等。
值得注意的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不同于自动驾驶系统,并不具备独立识别及响应驾驶过程中全部事件和场景的能力,需要驾驶员持续关注外界及本车情况并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方可保障系统安全。
标准要求系统每次上电或点火后确认驾驶员是否完成了使用培训;要求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系统激活期间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等。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标准要求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系统激活期间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并在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系统报警的前提下可控地退出激活状态。
据了解,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运行期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事故判定及原因分析,是行业相关方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需要真实和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通过数据支撑场景回溯。因此,标准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提出数据记录相关安全要求。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因此,标准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安全要求,以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进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明确要求由于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者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